唐代传记《赵女传》——向古人学写自传回忆录(1)

 传记文学研究院     |      开写传记陈老师    |      2024-03-11
 
【作者简介】
皮日休(约834一约883),字逸少,后改袭美,襄阳(今湖北省襄樊市)人。早年住鹿门山,自称鹿门子、间气布衣。咸通八年(867)进士,为著作郎,太常博士。后出任毗陵副使。黄巢起义军入长安,署为翰林学士。旧说他因故为黄巢所杀,一说黄巢兵败为唐室所害,也有的说黄巢起义失败后流落江南病死。皮日休工诗能文,诗学白居易,文宗韩愈,多采用讽刺小品的形式,大胆地抨击腐败与虚伪,笔锋颇为锐利。著有《皮子文薮》十卷。
 
【题解】
本文选自《全唐文》第七九九卷。作者满怀激情地为一个被判处死刑的盐贩子的独生女儿立传,记叙她“秉孝执信”为父请命的动人事迹,客观上反映了当时尖锐的阶级矛盾。由于横征暴敛,弄得民不聊生,一些穷苦农民被迫铤而走险,贩卖私盐。
 
本文先记事,后议论。记事部分,文字简约,情节生动、结构完整。作者把传主放在一个特定的环境里,在激烈的矛盾冲突中展现人物的性格。一方是法官,一方是孤立无援的死囚犯人的女儿。一强一弱,势力悬殊。假如少女因怯懦和犹豫不敢 冒死为父请命,又假如她不忍割耳毁容示以诚信,去感动良知未泯的法官,就不能保全父命。少女刚烈而不泼辣,勇敢而不鲁莽,聪慧而不狡黠,尤其是她对相依为命的父亲那种纯朴而深挚的爱更是感人至深。
 
后一段则按照史传的惯例加以评论。作者以“秉孝执信”的标准评价赵女的为人,在写法上是颇具特色的。不仅通过比喻正面颂扬,而且以古今“救危拯祸”者的“不立其节”“不偿其信”加以对比,更加突出了赵女的人格美。
 
【原文】
赵氏女,山阳之盐山人。其父贸盐,盗出其息,不纳有司赋。官捕得,法当死,簿已伏,就刑有日矣。赵氏女求见盐铁官,泣诉于庭曰:“某七岁而母亡,蒙父私盗官利,衣食其身,为生厚矣。今父罪根露,某当随坐。法若不可,官能原乎?原之不能,请随坐之。”法官清河崔遽义之曰:为减罪论。”赵氏大泣曰:则父所育,今则官所赐,誓去发学释氏以报官德。”自以女子之言难信,因出利刃于怀直截其耳,以盟必然。崔益义之,赵氏侍“固当“某之身,前则父所育,今则官所赐,誓去发学释氏以报官德。”自以女子之言难信,因出利刃于怀直截其耳,以盟必然。崔益义之,竟全其父命。赵氏侍父刑疾愈,因诀,归浮屠氏舍。(记赵女秉孝执信,舍身救父的事迹。)
 
【译文】
姓赵的小姑娘是山阳郡盐山县人。她父亲贩卖私盐,偷着赚点线,不向官府纳税。被官府逮住,按照王法当判死刑,他的供状已经伏罪,不多日子就要处死了。姑娘来求见盐铁官,在衙门的大堂上痛哭流涕地陈诉:“我七岁上娘就死了,多亏我爹贩私盐赚点钱,才使我不至挨饿受冻,爹对我的养育之恩有如海深。现在爹的罪行彻底败露,他是为了养活我才犯法的,我也当和爹一同论罪,法律假如不允许,老爷能饶恕他吗?假如不能宽恕他,请让我和他一起去死吧。”
 
法官清河县崔遽被她的深明大义所感动,就说:“本当以减罪论处。”姑娘大哭道:“我的生命,在此以前是我爹养育的,从此以后就是老爷赐给的了,我发誓削发去当尼姑,来报答老爷的大恩大德。”自己又担心一个女孩子的话人家未必相信,于是从怀中掏出锋利的剪刀毫不犹豫地割下自己的耳朵,以此来对天盟誓决不食言。法官崔遽更加为她的凛然大义所感动,终于保全了她父亲的性命。姑娘服侍父亲养好刑杖的创伤,与父诀别,进了姑子庵。
 
皮日休说:不少古人在拯救危难的时候,必先表示一番信誓旦旦,等到家也保住了国也保住了也就随着背弃了当初自己的誓言。这位赵氏只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罢了,她以要求随父同死来为父请命,这是孝顺;她自毁其容来盟誓,这是诚信。她坚守孝道和诚信,栖身尼庵出于尘世。论其高洁,美玉不足以比喻她的纯贞;论它芬芳,香草比不上她的蓊郁。那些拯危救难的古人和她相比差得远了。当今的士人临危遇难不能坚守节操,待到平安无事又不能兑现当初的誓言,他们当以赵女为榜样吧!唉!今后编写妇女史的史官们,幸勿忘记这位赵女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