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访谈结束后,开写传记陈骏陪同老人到家门口的苏州金鸡湖景区散步。)
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停止使用“以阶级斗争为纲”的口号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1979年1月11日,中共中央作出《关于地主、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、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》。其中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为地主、富农分子“摘帽子”和解决地、富子女成分问题。这份决定全文不过676个字,却直接改变了全国几千万人的命运。过去,地主、富农与反革命分子、坏分子一起被划归为“四类分子”。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中,“四类分子”都是被重点纠察和改造的对象。《决定》使得全国先后有大约440多万人被摘掉地主、富农的帽子;有大约2000多万人结束了30年来备受歧视的生活。数以千万计的地主、富农家庭出身的子女以及子女的子女们,终于从“惟成分论”“血统论”的桎梏中解放出来,重新焕发了生命力。以后在入学、招工、参军、入团、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,主要看本人表现,不得歧视。
到1982年年底,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。
“即使在这样有利的大环境下,我爸能不能平反,何时平反,平反到什么程度,其实都要有‘关系’,我的‘关系’就是大姑父。没有大姑父的努力,父亲不太可能平反。”
现在我们还保存着1982年4月10日、4月15日、10月12日,大姑父授意,我妈邱武荣抄写,以王五洲遗孀名义申诉的三封申诉书。虽然字迹潦草,有删除、添加涂改,个别钢笔字已经看不清,仍能清晰反映出我爸在长春解放前后一段时期的完整经历轨迹。
同时也能看到,在上世纪80年代初轰轰烈烈的拨乱反正、平反冤假错案中,个人申诉的艰难性和复杂性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