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的老伴儿叫刘润娥。是兴和县鄂卜坪30号村人。1953年,她20岁,嫁给我,和我一起撑起了这个家。那一年,我21岁。
她出生于1933年,那时的旧中国还处在半封建社会。虽然只是普通的庄稼人,但思想却很守旧。老伴儿三四岁就开始裹足。嫩小的脚趾用裹脚布一层层缠起来,紧紧地裹向脚心,一年又一年,除大脚趾外其余四个脚趾骨都弯曲变了形,紧紧的爬在了脚心上。虽然后期放开了,但骨骼已经全部变形,整个脚就像一个大粽子。每天仍然需要用布把脚裹起来才能走路,还要隔几天修剪踩出来的肉茧子,不然就疼得走不了路。裹脚的痛苦是现代女人难以想像的,所以我老伴儿在这上面算是受了一辈子罪吧。加之上半辈子本来生活艰苦、缺衣少食的,跟着我吃苦受罪,一路走来,风雨百年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