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传记作家陈骏,在我十几年的自传回忆录代写生涯中,我发现,传主或回忆录的主人公在回忆口述的时候,在谈到恋爱和婚姻环节的时候,会谈到工作,会谈到家中富裕还是贫穷,会谈到衣食住行,唯独对夫妻之间美好的性,唯恐避之不及,在我们的现实当中,这很好理解。
其实,在欧美的传记回忆录当中,探讨性话题往往是主题,也许这是文化背景不一样。实际上,适当提及和探讨,往往能增加传记回忆录的人性深度。
我摘录英国文学编辑和作家戴安娜阿·西尔所著《暮色将尽》的片段,让我们知道,性爱的背后是个人价值观,是人和人之间的相处之道,是作者对自己对他人的深刻洞察。这一样的描述方式是值得我们借鉴的。
在我的回忆录作品案例中,只有回忆录《春华秋实》中,主人公详细描写了对象来到主人公家中相亲的煎熬(过去农村,女方来到南方家中,如果双方同意,当晚就会安排同房,但由于主人公还在部队当兵,还是干部,只能忍,所哟一描写很真实)。
《暮色将尽》节选片段(P38):
他的外表令人过目不忘,身材高大,举止优雅,亲和力强,又通情达理,明显属于既懂礼貌又有判断力的人,因此很快毫不费力就在英国政府谋到了职位,做点与协调种族关系有关的工作。他待下来不久,我们就在一次聚会中相识,聚会上还有些别的老年非洲雇员们。60年代时,安德烈·多伊奇出版社的合伙人恰好在尼日利亚开了个分社,我们出版社的作者名单上多了些非洲裔名字,因此这些刚独立的国家和种族之间的关系,也是我当时的工作重心之一。
除此之外,在我和巴里大约八年亲密快乐的关系中,我越来越觉得自己与男人相处时,和黑人比和白人在一起更加自在。巴里在牙买加接受的是英式教育,在剑桥大学的指导老师也是英国人,他过去常说,在牙买加同胞眼里,他就是个“个子矮小、僵硬保守、皮肤发黑的英国人”。确实可能有人这么说过他,他其实长得很黑,黑到足以招致白人的侮辱,但如果你认同像巴里这样的人,便会觉得自己更像他,而非他的侮辱者。我这辈子头一次和黑人同处一室是在1936年,刚上牛津大学头一学期的一个舞会上。其中有个来自非洲的大学生,大家一直在跳舞,他最后也没邀请我,我却从头到尾提心吊胆怕他开口。我知道自己不会拒绝他,但不知何故觉得和他跳舞非常可怕,也许我觉得那场面会吓到我父母,所以我才害怕?一周后,一个朋友跟我说:“只是想象黑人碰到我,我都会吐。”我怔住了,回想自己在舞会上的反应,好像还不太糟。我不记得自己后来有没有一直想着这件事,但不管怎样,能反思自己觉得和那人跳舞恶心的想法,也算是一个小小的进步吧。
那以后我一定渐渐思考了很多,因而能直面这个问题。几年后我再次与黑人接触时,就已经能把他们当作有血有肉的个体来看待了。黑人头一次吻我是在出租车上,当时我们正在不同的酒吧间穿梭,他给了我友好的一啄,这对我是个重大事件,因为我发现他的吻和别人的没什么两样,挺舒服的,我很高兴自己并不是个种族主义者。遇到巴里时,我尽管之前也见过很多黑人,曾和他们一起工作,却从没上过床。我们在聚会上相遇,一见倾心,很快就上床了,我倒不觉得这是什么特别事件,唯一值得一提的,是和他上床比之前和别人上床的感觉好玩多了。和他在一起后,我开始觉得自己其实更喜欢黑人。当然了,人最后总会发现自己喜欢某一类人或不喜欢另一类人,但确实,从那时起,我开始对黑人或说非英裔有了特殊的偏爱。
因此当萨姆与我头一次相遇就大方地展开了攻势时,我非常开心,觉得既有趣又振奋。因为我刚下结论说自己的性生活已经到头了,这个亲切性感的男人就觉得我很有吸引力!不久后,他搬到帕特尼桥旁的一间小公寓里,随后七年间,大约每周我都会去那里与他共度一个良宵。
我们会做一顿不错的晚餐,然后上床,此外我们几乎没有一起做过别的事。除了喜欢做爱之外,我们没有别的共同点。萨姆对“举止得当”有一套老派想法,但我确信他从未把性和罪恶联系在一起。他的床头散乱地堆放着《匹克威克外传》《巴布民谣》和一些关于基督教科学派和玫瑰十字教派的小册子,你在这堆书里还永远能找到《印度爱经》(古印度一本关于性爱的书籍)。我们的另外一个共同点是腿疼,这几乎和喜欢做爱同等重要,因为腿疼时有人能理解是相当令人慰藉的一件事,我们能在彼此身体上发现这一点。不过这话题没必要深入,实际上我们从没讨论过这个问题,每次一见面我们就迫不及待地把鞋子踢掉,然后上床。
好了,严肃点吧,我们真正的、重要的共同点是谁都不想爱上对方,或为别人平静的心灵负责任。我们甚至不需要太频繁的见面,心知肚明对方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。
那么,我们给予了彼此什么?
……
怎样面对爱人,怎样面对异性,是我们终生要面对的问题,需要勇气、爱和智慧,当我们在回忆录中回顾过去的时候,不妨以某种角度,适当探讨一下。我普通人的回忆录往往成为流水账,没有触及人性的深度是重要原因。

